葫芦岛市总工会部门预算
(2019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总工会概述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总工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政府科目)
二、 部门收支总表(部门科目)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明细表
九、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明细表
十、三公经费上下年对比表
十一、绩效情况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批复表
十三、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四、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十五、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表
第三部分葫芦岛市总工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说明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总工会概述
一、主要职责
工会是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支柱,是法律赋予的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开展工作,葫芦岛市总工会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全总、省总、市委在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党的工运方针,确定工会引导思想和任务,引导全市工会工作。
(二)依据法律和章程,组织和引导各级工会履行以“维护”为基本职责的四项社会职能(1.参与职能2.维护职能3.建设职能4.教育职能),贯彻实行市总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
(三)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向省总工会、市委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和制度的制定,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利益。
(四)引导组织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技术革新、技术比武、技术练兵和合理化建议活动,组织动员全市职工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
(五)引导各级工会加强自身改革和建设,强化民主管理和工会组织建设。
(六)加强对职工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大力培育“四有”职工队伍。参与企业学问建设,组织引导职工开展文体活动。
(七)做好对市以上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做好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服务工作。
(八)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审查、审计工作;引导和协调工会企事业的发展。
(九)完成省总工会、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葫芦岛市总工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葫芦岛市总工会机关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总工会部门预算表(附后)
第三部分 葫芦岛市总工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葫芦岛市总工会2019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葫芦岛市总工会财政划拨经费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葫芦岛市总工会2019年收支总预算286,455元。2019年相比2018年增加58,505元。
2、2019年葫芦岛市总工会运行经费安排286,455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25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5,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8,830元。
二、葫芦岛市总工会机关运行经费、"三公"经费预算以及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由于本单位特殊情况,财政只承担本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在职人员费用均在工会经费中列支,所以本单位没有“三公”经费开支及政府采购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